周年大選黑箱作業事件相關文獻(67)


有關「港大學生會補選」被指舞弊及違憲一事

香港大學學生會注意到有多名同學向「補選委員會」作出投訴,提出多項疑點,指上週舉行的「補選」出現舞弊及違憲行為。為了捍衛同學的知權,讓同學了解事件,港大學生會現將有關疑點整理如下:

1. 選票印刷錯誤,缺乏法定效力

是次「補選」選票印刷錯誤,例如「出版及宣傳秘書」被誤印為「出版秘書」(有關職位並不存在),「普選評議員」亦被誤印成「校園電視」。由於資料錯誤,內容誤導,使同學無法按憲章規定作出選擇,法定效力存疑。

香港的正式選舉不能容許有關錯誤。假如立法會選舉「九龍西選區」的選票被誤印為「香港島選區」,「地區直選」被誤印成「功能組別」,法庭必定會判為無效,公眾亦不會接受。

「補選委員會」雖在首日投票後承認「選票印錯」,但翻查記錄,2009年的港大學生會選舉亦出現類似選票印錯的問題,當年決定重選,避免爭議。如果「補選委員會」無視過往做法,仍指選舉有效,將會破壞法治精神,使港大學生會變成「人治」,難以繼續捍衛香港核心價值。

2. 總票數不吻合,「補選」涉嫌造假

根據「補選委員會」公佈的數字,10個學院的「院務委員會學生代表」的總票數為2,582,但「學生會幹事」的總票數卻高達2,910。由於所有投票的同學皆會獲發以上兩部份選票,兩者總票數應為接近。「補選委員會」主席徐莉嘉同學曾表示,是次「補選」印刷4,000套已列號碼的選票,確保「一人一套」,令同學質疑為何會無故多出數百票,擔心有人造假,或涉「補選委員會」成員。

3. 票箱貯存危險,房間無人看守

「補選委員會」日前表示其成員及屬會代表會「24小時看守票箱」及「24小時錄影」。然而,有同學多次目睹不少非「補選委員會」成員均能自由進出貯存票箱的房間,房間亦不時沒有任何同學看守,錄影器材更被人拿走或阻擋,擔心涉及舞弊行為,影響選舉公平性及公正性。

4. 「補選」宣傳不足,違反憲章規定

根據港大學生會憲章第6章第4條A,「所有選舉」(包括週年大選及補選)的提名期均須於選舉日前四至六星期結束,但是次「補選」,由截止提名(3月15日)到投票(3月25日)不足十日,而提名期亦只有十日,當中更包括七日閱讀週假期。由於「補選」宣傳期不足四星期,不符合憲章最少規定,選舉結果沒有法定效力,不能被承認。

5. 選舉缺乏5日通知,違反憲章條文

根據港大學生會憲章第6章第6條B,「週年大選及補選」的正式選舉通知必須於選舉日前最少五天發出。不過,「補選委員會」 在選舉日四天前(3月21日)才發出通知,已經違憲,選舉結果不會被承認。

6. 忽視校方選舉守則,質疑監票員判斷能力

根據港大校方及學生會於2011年修訂的「院務委員會學生代表選舉守則」,有競爭選舉(即候選人數目多於議席總數)必須採用「全票制」而非「排序制」。是次「補選」,經濟及工商管理學院及工程學院皆有競爭,但「補選委員會」卻要求同學排序,順序列出對候選人的選擇,有違校方法定「選舉守則」。然而,兩名校方監票員(鄧喜添先生及楊愛蓮女士)均未有執行校方選舉守則有關投票制度的嚴格規定,容許「補選」在明顯違憲的情況下舉行,更承認「補選」結果,令人質疑他們是否有能力勝任監察選舉的工作。

7. 票站人流晞少,投票人數不足

有部分票站主任透露,人流極為晞少,平均每日只有數十人投票。由於長期開放的票站只有6個,而部分票站更曾遲開,故難以有合計近3,000名同學投票,質疑選舉造假。

港大學生會呼籲同學關注「補選」被指舞弊及違憲的事宜,進一步了解事件。港大學生會必定會查明真相,向同學交代,維護公平、公正及廉潔選舉 。

香港大學學生會
2013年3月3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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