無理解僱員工事件

綜合轉載自:生日不快樂 港大百週年恥辱 facebook 專頁 及 學苑報道

陳子君,1980年起在港大學生會任職,為學生會默默耕耘32年,多年來用心扶助學生會工作,熱心服務同學,深受同學與歷屆幹事敬重。20128月,子君突然遭當屆幹事會終止合約,幹事會更在未審先判的情況下指其「有誠信問題」,至今仍未得到合理交代,更被拖欠應得的薪俸。

2012年暑假
學生會正籌備Notebook Program(手提電腦計劃,一項為學生提供購買手提電腦優惠的福利項目),子君從旁協助幹事處理文書事宜。

2012723
評議會主席譚振聲發出電郵,指按張楚晞動議,李君同、許凱迪、楊祖宜和議,要求召開評議會會議,議程為「1. To report the progress and issue arising from the notebook programme

2012724日下午
張楚晞(20112012年度內務副會長)、葉鍁婷 (2009年度文化聯會主席)許凱迪 (2011年度行政秘書、2012年度普選評議員(現已離任))、楊祖宜 (2012年度李國賢堂學生會代表)李君同 (2012年度學生福利秘書)五人召見子君,質問子君以下事宜:

幹事質問
子君回應
子君有否接受Helix公司饋贈一部手提電腦
l       2011年學生福利秘書陳進龍辦Notebook Program時問「有冇人需要買Notebook」,子君託其購買一部手提電腦
l       陳進龍兩個月後仍沒有回覆子君是否已代為購買,子君曾想取消訂單,後來陳進龍致電指電腦已放於學生會辦事處
l       子君發現其所購電腦與許凱迪所購電腦置於相同地方,於是子君即時聯絡Helix公司負責人查詢,惟多次聯絡不果。
l       子君後與另一名職員溝通,並向Helix公司寄出支票,付清該電腦款項,並收到Helix公司回條指款項已收妥。
l       子君有齊各項證據證明付錢購買電腦,並即時出示包括支票、單據、Helix公司「收妥款項」回信等。
子君有否偷竊2010icampus公司曾贊助的一部ipod
l         2010年, icampus公司曾贊助5ipod 3Macbook予學生會作活動之用。活動後,2ipod已送出;2部留待送予同學;尚餘1ipod該年度署理財務秘書霍俊杰批准後作「員工welfare」之用。
l         幾年來未有重辦員工周年晚宴,原作員工抽獎之用的ipod置於學生會辦事處,從未拆封。
l         因事隔數年,子君無法即時找到該ipod放置於何處,幹事讓其明天再找
當時更有攝影機拍攝審問過程。

張楚晞於當晚向iCampus公司索取當年所贊助ipod序號。

2012725
子君回到學生會辦事處,發現儲物室遭人翻箱倒櫃,夾萬亦遭損壞。在場的學生會幹事包括常務秘書柯文俊、大學事務秘書一陳樂怡、大學事務秘書二劉卓怡,柯文俊稱要與子君一起找尋ipod,並借故支開子君,更一度稱「我係被委派出來做依件事,但唔關我事架」。該日稍後時間,子君於夾萬上藥櫃後方找到一部用公文袋包着的ipod,柯文俊指稱「就係依嗰櫃(子君的櫃中)搵出來」。

當晚,內務副會長張楚晞截停子君及Sylvia二人,五人續審問尋回ipod經過,並拍攝審問過程。子君當場解釋事件,並向幹事查詢是否已解決事件。葉鍁婷指「視乎committee(指評議會仲裁委員會)member 決定,我個人不能代表。」

2012727日(已按學苑報道作出日期更正)
學生會召開評議會,處理該Notebook Program議程時,有人提出要求閉門會議。幹事會成員指控某員工(未有開名)處理Notebook Program時「有誠信問題」,指控其盜竊,並要求評議員討論如何處置及考慮是否報警處理等。有評議員即場要求提供證據或讓子君到會上當面對質,但遭幹事會無視。後來,評議會在聽取幹事會單方面供詞後決定:1. 終止子君的合約;2. 不會報警處理事件;3. 是次會議內容保密。

20128月初
子君一直被蒙在鼓裡,未知自己已被決議終止合約,直至數名同學及校友分別得悉有人指子君「盜竊」,於校園遇到子君問其「有冇事」,她仍回應「無事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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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子君於校園偶遇Helix公司老闆,老闆向其稱「對子君唔住」,並表示有意寫一封道歉信予子君,惟遭幹事阻止,又指曾有現屆幹事聯絡他,要求他「當冇收過陳子君嘅支票」,並視其為「假支票」,老闆並無答允,子君自此察覺不妥。子君向幹事查詢事件,未獲任何答覆。

20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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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生會會長陳冠康等幹事召見子君,並當場宣布與其終止合約,並無給予任何解僱理由。幹事不但在會面過程中更以攝錄機錄低過程,令子君感到心理壓力,更要求子君3分鐘內立即收拾所有物品離開學生會辦公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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財務秘書朱迪文透過職員Sylvia告知子君簽署支票,子君查證支票後發現少於學生會員工守則列明應得款項,拒絕簽署。朱電郵告知解僱原因為「行為嚴重失當」(serious misconduct)及「工作表現令人不滿」(unsatisfactory working performance),並指該等款項根據工作表現發放,暗示不會發放該等款項予子君。


20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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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君感到冤屈,加上仍未獲發應得的薪俸,於是在前會長郭永健協助下,勞工處尋求協助,與學生會代表進行調解(mediation學生會一方由會長陳冠康、財務秘書朱迪文及葉鍁婷(暫未知其以何等身份代表)出席。

子君指出,資深員工皆無簽訂書面合約,僱傭關係及各項協議乃根據最後於2009年修訂的學生會僱員守則,當時有學生會一方代表指,「我地唔根呢份(守則)」,雙方最後未能達成共識。學生會代表承諾撤查事件,惟後來一直未再給予任何交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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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君透過律師發信予學生會評議會,要求解釋解僱原因。學生會一方則回應指,事件「進入司法程序」不便解釋。

20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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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於調解失敗,子君入稟勞資審裁處。審裁處開庭,學生會由評議會主席譚振聲出庭,審裁處裁決,指該僱員守則有效,學生會須根據該守則,於1220日前付款予勞資審裁處,再轉交予子君。學生會並無提出覆核或上訴。

當時譚振聲亦承認學生會未給予子君足額的款項,並承諾回去學學生會開支票付款予子君,然而學生會一直拖延至今仍未作出補償。

20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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調解員曾致電學生會會長陳冠康,陳指「會付款」,惟截至2013116日,子君仍未收到欠款。

法例規定,審裁處如判定債務人沒有付款,判定債權人可向審裁處申請一 張裁斷證明書,並在裁斷發出日期起計12個月內向區域法院或其設於審裁處的櫃位登記,其後申請由法庭執達主任執行判決。執達主任可執行「扣押債務人財產令 狀」,扣押債務人財物及實產。故此,子君現時有權申請抄封港大學生會。

2031月14日
有舊生在facebook開設專頁公開事件,發表文章,並呼籲同學在118日晚上7時,於港大學生會百周年晚宴會場(SU Canteen)外為子君討回公道。

20131月16日
歷屆港大學生會幹事發起聯署,要求現屆幹事:1) 公開交代是次解僱員工事件 2) 立即依法向陳子君發出被拖欠的薪金 3) 就事件公開道歉及承擔責任

2013年1月18日
港大學生會百周年晚宴當晚,場外有半百校友及同學聲援子君、聲討幹事,場內亦有多位歷屆幹事貼上「要公道 撐子君」貼紙以示支持行動。示威者一度走入晚宴會場包圍學生會會長陳冠康理論,惟陳冠康閃縮迴避。


陳冠康於活動上宣讀一段聲明,指解僱子君是評議會集體決定,並聲稱已按法例賠償子君,但又指會在星期一將餘數交給子君(即默認未有足額支付子君)。陳未有回應未審先判、插贓嫁禍、至今未按裁判處裁決發薪等事件,亦一再拒絕公開交代解僱子君的原因。陳冠康一度答應示威者於活動完結後即場交代事件,卻在晚宴後的分享會環節中,偷偷從走火通道逃離會場。校園電視片段】【學苑報道

2013年1月22日
明報論壇版刊出一篇題為「陳莊勤:今夜,究竟會有什麼人去踩什麼人的場」評論文章,內容指責晚宴示威者是「暴民」、「流氓」、「totally undignified」,是「踩場」。

2013年1月24日

明報論壇版再刊出一篇題為鄭丞軒﹕與其作偽君子,我寧當「暴民」「流氓」——回應陳莊勤」的評論文章,交代當晚示威的背景,並指出當晚參與示威的校友「不是踩場,只是為一個服務學生會30多年被棄若敝屣的老員工討回公道而已。」

2013年2月6日
校園傳媒學苑報道,幹事會解僱子君後,突然在學生會員五架構上增設全新的「Event Manager」職位,以比數十年資歷老員工更高的薪金,聘請一名沒有工作經驗的城大新畢業生林嘉駿,此人更是紅色學生組織香港各區專上學生同盟(HKTSA)的港九聯合幹事會2011年度召集人,與現任評議會榮譽秘書沈顯龍及文化聯會會長(幹事會成員)黃柏榮份屬同僚。懷疑子君被解僱事件與親共組織滲透學生會有關。學苑報道】【參考本站特集:學生會赤化風雲

2013年2月18日
幹事會突發出聲明,指幹事會並無拖欠薪金、解僱子君是評議會集體決定、永久解僱子君是基於嚴重違反操守之故。

據釋,子君到目前仍未收到全數薪金!法庭已致信子君,指其有權申請學生會清盤。校友表示會繼續跟進事件。

2013年7月28日
2013年度新屆幹事會在換屆風波大致平定後招募新員工,評議會成立「職員招幕工作小組」處理。學苑報道

2013年10月24日
子君去信新屆學生會希望復職,交由評議會處理。【學苑報道

2013年10月26日

評議會在會上商討子君復職一事【學苑報道】,會上2013年度會長鄧日朗公開一份2013年度幹事會交給子君的道歉信【學苑報道】,內容就2012年度幹事會之無理解僱及不實指控道歉,並肯定子君過去多年為學生會的貢獻。但遭普選評議員四蘇卓堯質疑,引起激烈辯論。

評議會通過一項動議,裁定去屆幹事會解僱子君一事為不公義、不公平。【學苑報道】並通過重新聘用子君。【學苑報道

2013年11月25日
在與新屆幹事會磋商後,子君正式復職。【關注組消息


事件至此完結。
如有任何資料補充,請電郵 remembervsforget@gmail.com,謝謝。

傳媒報道:
1月15日《學苑》:百周年校慶再版 學生會慶典暫不招待會員評議員
1月16日《學苑》:學生會職員子君月前遭解僱 校友周五回校討公道
1月17日《學苑》:資深學生會員工子君遭無理解僱 勞資審裁處判勝訴惟薪金仍遭拖欠(子君專訪)
1月18日《明報》:港大學生會職員被拖薪 舊生今百周年慶典示威
1月18日《文匯報》:炒資深員工 港大學生會稱跟足程序
1月18日《蘋果日報》:港大學生會疑為赤化炒人
1月18日《星島日報》:港大生聲援被解僱員工
1月18日《東方日報》
1月18日《都市日報》:發叔魅力沒法擋 七個世代幹事共聚港大 賀學生會百年慶典(文:1984年港大學生會內務副會長文灼非)
1月19日《明報》:港大舊生踩場討公道 百周年慶為員工出頭

評論文章:
1月16日 小鷹(輔仁媒體):港大學生會百周年:何俊仁與國粹派
1月17日 小鷹(輔仁媒體):港大學生會百周年:國殤之柱與子君
1月18日1992年港大學生會會長方德豪六點評論


2 則留言:

  1. 多謝樓主整理,以便各界了解。

    但事件簿最後幾個項目,年份應是2013,對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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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謝謝指正!抱歉,已更正錯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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